3月9日,宜宾县蓝天宾馆大会堂灯火璀璨,掌声如雷,气氛热烈喜庆。随着四川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刘萍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决定的话音刚结束,全场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县检察院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
在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四年一度的“双先”表彰会上,宜宾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系统集体一等功。这是宜宾市唯一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也是该院自建院以来取得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宜宾县检察院以“激情奋斗,和谐发展”为奋斗目标,在“公正、和谐、创新、发展”的宜宾县检察精神激励下,全体干警顽强拼搏,开拓创新,一步一个脚印,各项业务全面健康发展,连续10年保持全市检察系统综合考评第一;成功创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卫生先进单位”;2007年被市委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05年、2009年两度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今年2月,又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称号。
该院依托检察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绩效管理(目标管理、动态考评、积分制评优评先等)和案件质量控制为主体的管人管案体系,将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与干警职级、待遇等切身利益直接挂勾,通过积分制评优评先和非领导职务晋升等制度,用量化分值客观、真实评价干警,在班子队伍中形成了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了班子的凝聚力和干警奋发向上的活力;以检察文化建设丰富和完善绩效管理与案件质量控制内涵,文化育检增后劲,构建人性化管理机制,推进“三个文明”和谐发展。
“成绩属于过去,奋斗成就未来!我们将以荣立‘集体一等功’为新的起点,继续发扬勇于挑战自我、勇于超越自我的勇气和豪气,牢记使命、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再创佳绩,努力打响酒都宜宾县检察品牌。”该院检察长毛兴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邱萍 王德明 编辑 侯云春 责任编辑 王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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